2011内蒙古包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主管部门:
包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全部结束。根据《包头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包人发【2011】55号)安排,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安排,于8月5日(星期五)前结束。
二、考核方式、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调阅档案、函调了解、单位走访、现场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其他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务于8月8日(星期一)报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经公招办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附件: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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