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驻马店西平县事业单位招聘331名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
(一)本次我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西平县人民医院、西平县中医院、西平县第二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331名具有相应学历要求的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西平县人民医院共招聘121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8人;护理专业70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影像技术专业3人;医学麻醉专业2人;药学专业1人;医学检验专业2人;公共卫生管理专业1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人;财会专业1人;法律专业1人。
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或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同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影像专业、医学麻醉专业、法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公共卫生管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影像技术专业、药学专业、财会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护理学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或第一学历中专(限2007年7月以前毕业的)同时已取得专科学历和执业护士资格。
2、西平县中医院共招聘159人。其中临床医疗专业50人(中医类30人,西医类20人);护理专业94人;医学麻醉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医学检验专业2人;药剂专业2人;医学营养专业1人;财会专业2人;计算机及其自动化专业2人;文秘专业1人;市场营销专业2人;法律专业1人。
学历要求:临床医疗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或第一学历为非统招专科及以上(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麻醉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医学检验专业、药剂专业、医学营养专业、财会专业、计算机及其自动化专业、文秘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法律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
3、西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共招聘51人。其中临床医疗专业13人(临床医学专业10人;中西医结合专业2人;中医针灸专业1人);护理专业25人;影像专业3人;医学麻醉专业1人;检验专业2人;计算机综合应用专业3人;财会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市场营销专业1人;文秘专业1人。
学历要求:临床医疗专业、影像专业、医学麻醉专业、检验专业、计算机综合应用专业、财会专业、英语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文秘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中专及以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