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桦甸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及考核,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全市8个部门22个事业单位的24个岗位,共招聘24人。(详见 《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表》)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周岁(1993年1月—1976年1月)之间出生;
2、相关专业、学历;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1日9.00——16.00时;
报名地点: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交主管部门存查,待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再由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报名费每人95元。
准考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发,考生于开考前3天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科领取。
五、考试
本次招聘直接由笔试确定,考试科目为理论综合知识,实行百分制。不设定及格线,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全日制优先。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由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审批及鉴证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进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进行合同鉴证。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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