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周口东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人员招聘简章(2)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时政理论等知识测试。评分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50%。
2、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名考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为身体外部的观察、举止仪表和相关基本知识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30%。
4、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八百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和单杠引体向上等。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20%。
5、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的20%。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都通过张榜公布形式进行公布。按照复员、转业军人和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人数的比例分别选取,进入体检。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聘用及待遇
经政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与管委会签订招聘合同。
1、招聘人员为临时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招聘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每年一签,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月工资共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900元、绩效工资100元。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保险。交纳标准参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工作满一年,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年按照不低于聘用总人数的10%实行末位淘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合同制人员一经聘用,交纳5000元保证金。
五、招聘纪律
按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周口市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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