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新余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9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计分办法
(一)市中心幼儿园普通幼师、特教舞蹈教师、中职幼教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测试(含面试)X50%+笔试成绩X50%;
(二)幼儿园保健医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三)市委组织部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X60%+笔试成绩(含两门)X40%;
(四)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七.开考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含)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其标准执行)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测试、面试、笔试的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九.其它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含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和江西新余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90-67363386736011
本通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附表:新余市2011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2.有专业分类的参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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