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北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8人公告
根据我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条件
1、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8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2、报考资格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部分特殊岗位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个别特殊专业岗位可放宽至35岁;
(3)符合岗位所需其它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考核、培训,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8月21日至2011年8月25日,报名地点设在原人事局二楼大厅(电话:0719-7238942,联系人:江群生、赵鹏程)。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考费(按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发放准考证。招考名额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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