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北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8人公告(2)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折算后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三日内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安协警岗位另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报名前进行,测试合格者方能报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职数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临时抽签确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郧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协议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的合格人员与县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合同。
四、监督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7228998,县监察局0719-7228980)。
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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