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省广昌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2)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卷面分各100分。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详见《2011年度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文秘工作人员、广昌县民政局低保办婚姻登记人员、广昌县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广昌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广昌县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岗位只考公共科目,不考专业科目。
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只考专业科目,不考公共科目。
其他岗位人员全部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考试时间:9月24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100分,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人以上的(含3人),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岗位计划2人以下的(含2人),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广昌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和广昌县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1:5确定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
个别特殊岗位, 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 (如出现1个招聘计划,2人以上领取准考证,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只有1人,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数以上,成绩方为有效)。低于1:2的,相应调减该岗位计划人数或取消本招聘岗位。
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考生为专业实践技能面试。
旅游局工作人员和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生参加侧重于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公共礼仪等方面内容面试。
其他岗位考生均参加公共科目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成面试答辩考评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10月15日为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岗位专业实践技能面试。
10月22日为旅游局工作人员和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其他岗位面试。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为100分。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文秘人员、广昌县民政局低保办婚姻登记人员、广昌县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广昌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广昌县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岗位公共科目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其他单位岗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各占2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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