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南阳邓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促进事业单位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选取和吸收更多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为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邓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5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0名,均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具备拟聘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邓州市户籍,或父母及配偶为邓州户籍人员(截止报名日前落户邓州);
7、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9月5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常)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咨询电话:0377-62113822(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287766(市纪委干部室)
6、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效)、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并填写《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在职人员的报考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考生需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7、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8、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规定,对在邓州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在邓州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9、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将在政府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市纪委监察局电子显示屏、市电视台及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它要求。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计划。
(三)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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