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9月4日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即市劳动保障局大楼)。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员有符合加分条件者,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200元。
(五)每个职位的报考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1:5的,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开考,但不能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六)洪江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参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加分:
1、服现役期间晋升为一级士官加2分;
2、服现役期间晋升为二级士官加4分;
3、服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3分;
4、因战、因公被鉴定为9-10级伤残加2分;
5、因战、因公被鉴定为5-8级伤残加5分。
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9月10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3、笔试内容:
①报考乡镇水利管理站水利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知识;
②报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③报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林学相关专业知识;
④报考市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财会和计算机基础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计算机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15%;
⑤报考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其中计算机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5%。
⑥报考全额事业编制的学校工勤人员岗位(保安人员)的主要考中学语文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员外,其他职位笔试成绩均占综合成绩的60%。
5、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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