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开发区发改革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情况
计划管理岗,初级雇员1名;主要职责:负责计划管理业务文件收发呈送,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参与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参与项目计划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应急立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调整、项目年度资金安排调整;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概算审核、稽察、投资后评价和其他计划管理日常工作;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协调管理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性格开朗,言行举止得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具备中文、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城市规划、经济管理、金融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月日(星期)下午5时。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dd.gov.cn),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dd.gov.cn)在相应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jkjzp@gdd.gov.cn,或邮寄相关资料复印件至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08室(邮编:510530)。
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20-82111921,传真:020-82111924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5:1后开考,笔试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公布,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资料原件以供查验。
2.面试:面试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生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予以公布,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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