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监测站招聘人员方案(2)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试卷异地命题,异地阅卷。根据实际情况,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豫组通〔2009〕24号和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在南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参加这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南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二)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环保局、监察局监督指导下实施。
讲解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讲解员职位的面试主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讲解员的必备素质。讲解员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职位,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英语、文秘、环境监测、计算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以及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
考核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人社局和环保局的指导下,采取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的方法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
考核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招聘纪律和考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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