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省内乡县事业单位招聘65名实施方案
为加强内乡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人,招聘职位详见《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职位要求学历条件为本科及其以上的限南阳市范围内户籍;职位要求学历条件为专科及其以上的限内乡县户籍;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回内乡报到的非内乡籍毕业生或配偶为内乡籍的毕业生允许报考;在内乡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聘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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