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光明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236名)(5)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请留意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新区组织人事局或其主管部门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2011年深圳光明新区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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