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佛山市委会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行政管理文秘工作人员岗位,承担致公党佛山市委会办公室行政事务、文秘、财务会计等辅助工作,共招考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义务;
(二)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中文、政治、法律、哲学、新闻、行政管等相关专业;
(三)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户籍;
(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30至4:30。
2.地点:致公党佛山市委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楼9楼,联系电话:83358701)。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致公党佛山市委会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报名。
五、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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