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汕头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 日-25日
报名邮箱:13556337757@139.com
本所是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第三方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为客户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学历要求(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1年11月10 日-25日将《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相片,见附表2)、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发至13556337757@139.com邮箱(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4-88532247)。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体检和考察
1、面试。对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预定在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2、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五、拟聘公示和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天。如无异议,由本所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人事关系委托汕头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制,薪酬和待遇参考国家、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本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及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qts.shantou.gov.cn)
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网站(http://www.stzjs.com.cn)
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cntc-lab.com)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88526751)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8853622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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