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龙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名)(3)
(六)体检(2012年1月12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含加分),然后按所需招录人数1∶1.5比例(逢尾进一)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对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体检人员空缺,按规定在本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政审考核(2012年2月20日前)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对放弃政审考核资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2012年3月31日前)
将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建议人选,分别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县招录办与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原则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三年内除可报考本县公务员招录职位外不得辞职和调出本县。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享受县财政全额拨款,其他福利待遇与同类人员相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分、体检、政审考核及录用各个环节都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龙南县委人才办 0797-3528233
报名咨询: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797-8174439、15070779328
附件:龙南县2011年第二批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龙南县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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