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交警大队招录81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决定,为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10年以来新开通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考试录用81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就考试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录计划
此次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10年以来新开通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招录81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日至199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6.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