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省安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84名)(5)
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2、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
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3、面试方法及安排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县文化馆职位面试工作另行制定方案。具体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提出,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同意,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福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确定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凭《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必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挂编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新招聘的人员凭《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聘后待遇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其他职位招聘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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