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固始县公安局招聘文职雇员实施方案(2)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文职雇员人数为10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40名。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技术保障类:计算机操作维护、信息网络管理、通信;
2.辅助管理类:文秘(含文秘、中文、新闻、宣传专业);
3.行政事务类:视频监控、城市交通协管。
四、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志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职位,优先录用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和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文秘、中文、新闻、宣传、视频监控、档案资料管理职位,优先录用相关专业及公安院校毕业生;城市交通协管职位可适当录用优秀复退伍军人。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法守纪,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⑦参加邪教组织的;
⑧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