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固始县公安局招聘文职雇员实施方案
为缓解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一线警力,进一步提高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能力,固始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文职雇员(系临时聘用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身份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100名文职雇员系公安系统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安警察身份,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权。所从事岗位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一审查),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岗位工资,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按合同约定予以解聘,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