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
1、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不予正式聘用;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凡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在问题未查清楚前不接受报名,也不予以聘用;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底。
5、工作岗位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为主,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交流到其他工作岗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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