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南康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3)
(五)考试(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方案另行制定,见附件3)
1、考试方法和开考条件: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条件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低于这一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的岗位的考生允许报考其他岗位(应符合改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2、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分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将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南康市实验小学(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所定地点为准)。
3、加分: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并按规定计算总成绩。
4、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体检对象的确定,见附件3)
(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南康市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现实表现如何、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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