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南康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
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择岗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择岗。对招聘的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者,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九)聘用
择岗结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有异议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正式聘用人员。由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南康市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
新招聘人员见习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新招聘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在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妥善安排、有序进行,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否则,对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南康市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及确定体检对象方案
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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