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3)
(四)考试总成绩
电视播音员: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名额1:1.2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人数按照1:1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报考县广播电视总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成立汝阳县招录领导小组。
五、本方案由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汝阳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二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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