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汤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52名)(3)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体检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由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报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
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岳飞故里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初任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回原地。
3、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详细内容可登录岳飞故里网(www.ty.gov.cn)查阅。
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372—6208911。
中共汤阴县委组织部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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