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遵义汇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4、体检
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第二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7、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方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汇川区审计审核中心从事财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人员与汇川区高桥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视作同一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2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
五、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8651559 8683197 8684021
监督电话:8680930(区纪委、监察局)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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