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荔波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56人公告
贵州省荔波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费生、委培生)。部分特别紧缺的专业,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月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月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招聘职位专业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月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招聘职位专业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月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3科及以上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50个,招聘职位共80个146人。部分职位先归类统一组织招聘,再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具体岗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见附表:《黔南州(荔波县)201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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