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凤冈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2)
4、考官待第3位面试人员面试完毕后,经过本考场考官组充分讨论,再由每位考官独立对这3位面试人员进行评分,并把所评分数写在《面试考官评分表》上交记分员。
5.从第3名面试人员起,前一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后1位开始应试,这时,记分员和监督员按职责计算、复核前1位应试人员成绩。先计算出每位考官所打的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位考官的分数相加后除以5,即为该应试人员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6.后1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联络员将前1名面试人员带进考场,记分员当场向其公布面试成绩,并请主考官签名。
7、面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按要求将所有面试材料收齐,整理、装袋、密封,交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纪律监督
县招考办对面试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面试方案由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2-5220388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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