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漳州市漳浦县招聘9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7、漳浦县户籍和漳浦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为漳浦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漳州市”、“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2011年(含2011年)前在本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社区等高校毕业生。
9、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未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2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大亭路)。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所引发的任何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市公务员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应符合专业招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6、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