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云霄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7月19日至1994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7、报名截止前常住户口在我县(不含常山)的报考者,均视为本县报考者;云霄县生源(不含常山)2012年应届院校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在本县(不含常山)服务期满的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设区市”、“本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考试中心(原县委四楼)。
3、报名时报考者须填写《2012年 云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按《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要求条件如实填写,凡填报不实信息及提供虚假证件或证书者,取消招聘资格且限制一年事业招聘考试)。有关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版 一寸相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它证件留复印件,报名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5、参加云霄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报名参加代码1201职位招聘,可免考,由所在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考核和体检合格,县人事局给予办理招聘手续,聘期满五年后才能流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云霄县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代码1101专门职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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