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方案(2)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与2012年漳平市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同场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至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漳平一中操场。
(三)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须随附报到证。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交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时间:2012年7月26至7月27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职位除外)。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8月2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编:巫强、任清丽,中国人事出版社2012年版)。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漳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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