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网(www.fjgwy.org)公布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招聘职位
计划公开选调6人、公开招聘19人,共25人,其中:发改局1人、农业局2人、林业局7人、畜牧兽医水产局3人、审计局2人、矿管总站10人。公开选调、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中国漳平”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招聘范围
(一)公开选调。主要是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同类人员中选调。
(二)公开招聘。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包括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以下简称专门职位)的人员,是指被派到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欠发达地区、“三支一扶”和服务社区计划现在岗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报考专门职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名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放宽至40周岁,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
5.年龄的计算及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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