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方案(3)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紧缺急需等职位进入考试人数与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该职位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本市生源、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聘)。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用人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1.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招聘对象在我市应最少服务五年,否则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其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九、其他
1.“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2.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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