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鞍山公安通讯站招聘人员体检、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鞍山市公安局公安通讯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为2012年7月22日(周日)早8:00时。
二、地点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详细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195号。
三、内容及标准
(一)身体检查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女子组按230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三次。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四、递补方式
考生体检、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从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递补考生名单及递补检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间为上午8:00时,超过8:30分禁止入场。
2、考生须按照职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入场。
4、考生参检时,胸前佩有随机编号,不得自报姓名,违者按不合格处理。
5、参检考生在检查裸眼视力时,不得戴隐形眼镜,违者按不合格处理。
6、考生无论检查是否合格,必须按要求到各登记处登记。
7、体检和体能测试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检查结束后,请考生从出口离场,严禁滞留。
9、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随时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10、按照公告要求,请再次确认各项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带好所需全部真实有效证件,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鞍山市公安局 0412-6056377
特此公告。
附:2012年鞍山市公安局公安通讯站公开招聘工作首批进入体检、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鞍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