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南阳市唐河县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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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6号令)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县整体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各类学校基本教学需要,促进各级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全县计划招聘名额150人,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1、高中50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人,物理、化学各4人,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各3人。
2、农村小学教师50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人;体育、音乐各4人;信息技术、美术学科各3人。
3、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50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2、学历条件:①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②农村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985"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走"绿色通道",不占高中招生计划,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与高中相同,面试90分以上者全部聘用。
3、年龄条件: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②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在唐河工作过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和走"绿色通道"的非师资人员限唐河籍毕业生,已确定婚姻关系(以结婚证为准)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唐河籍的,另一方也可放宽到唐河籍以外。报考高中和在唐河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户籍不限。
5、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小学相应学科,反之则不能申报。
6、小学教师招聘未就业人员,高中教师不限。
上述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高中、小学教师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初选、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分3类地区报名、划线、录取。苍台、龙潭、祁仪、马振扶、王集、少拜寺、桐河为第一类,招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5人,小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各1人;黑龙镇、湖阳、郭滩、源潭、大河屯、毕店为第二类,招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4人,小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各1人;古城、昝岗、上屯、张店、桐寨铺、城郊(分配在后洼、杨庄、谢冲、刘庄、刘洼、大井、陈庄、小罗湾等小学)为第三类,招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体育、音乐各2人,小学信息技术、美术各1人。
1、报名:2012年 7 月23日8:00至29日19:00.报考者应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县外在职教师报考高中教师时,应由原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4张,到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以下简称县招教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类别地区、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若农村小学教师报名人数小于计划人数的3∶1时,按比例缩减岗位计划,空出的计划优先依次调整到同一个类别地区报录比高的专业。若同一个类别地区各专业报录比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其它类地区报录比高的专业。若各类地区、各专业报录比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取消。
高中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数的3:1
办公地点:唐河县教育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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