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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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市直属学校实际,2012年拟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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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市直属学校实际,2012年拟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学科教师50名。其中:
高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3人、物理7人、化学4人、生物6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1人
小学:英语3人、体育2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特殊教育:英语1人、美术1人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招聘范围:高中教师招聘面向全国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向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讲课、考核和体检等程序。
1、报名
报名时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自己下载并填写《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29-3112481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发放笔试准考证。交考务费100元。
3、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一学科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例为3:1。
(1)笔试。总分100分,异地出题、判卷。
笔试内容:高中考高中现行教材;
小学和特殊教育考初中现行教材
参加笔试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讲课。总分100分。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讲课,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讲课。
面试讲课评委由本学科教师担任,每组不少于7人。
面试讲课内容:高中讲高一、高二现行教材,小学讲小学五、六年级现行教材。时间为15分钟。
4、体检
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讲课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讲课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讲课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5、考核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有违法违纪和不法行为的;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话;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6、公示
经笔试、面试讲课、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3152753或3152728。
7、其他事项
新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录单位、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如有弃选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新录用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一高中招聘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各1 名。生源必须是国家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生;九高中招聘历史1名学校所在地南票区,其它学校均在市内。
8、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确保所填报的通讯畅通。报考过程中,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进负责招聘的工作人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信息网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www.hldedu.com
咨询电话: 0429-3112481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