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攸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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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公开招聘30人到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攸县2012年面向转业士官、城镇退伍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勇
副组长:李子善、陈运发
成 员:王卓文、阳爱平、过凤文、何文庭、唐军全、彭永跃
彭顺昌、董小林、黄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罗湘龙、付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社、编办、民政等部门抽调。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草拟招聘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共招聘30人到乡镇政府二级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面向具有本县户口的转业士官招聘20人;面向具有本县户口的城镇退伍兵招聘10人。
三、招聘条件
1、竞聘对象必须是具有本县户口且属于2000年以后已在县民政部门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金、实行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试试题的命题、组考等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加分细则实施由县民政局负责,纪检监督部门派人全程监督。考试命题委托省内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监考与评卷。考试监考人员从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阅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省内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订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民政局共同拟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同时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醒目处张贴实施方案。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联系电话:24213741)
报名时竞聘人员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士官证(退伍军人证)、民政局出具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证明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资格审查。县人社、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各派1人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作,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
2、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细则。
(1)转业士官的服役年限以10年(以周年算)为基数。每超期服役一年加0.5分;转业时间按照转业之年至参考之年,每一周年加0.5分。
(2)城镇退伍兵的服役年限以2年(以周年算)为基数。每超期服役一年加0.5分;退伍时间按照退伍回乡之年至参考之年,每一周年加0.5分。
4、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成绩、按服役年限所加分数、转业(退伍)回乡时间所加分数三项之和计算为竞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试成绩为主排名),根据竞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竞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役期间表现、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愿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竞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加分、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合格对象分别在县人社局、民政局及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日。
(七)选岗办法
按县政府确定的乡镇分配名额,由拟聘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由选岗。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县人社局下达书面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时与聘用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纪检监察部门将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 24223968
县人社局 22910350
县民政局 24213741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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