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白云鄂博矿区招聘区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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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 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7房间
为满足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区聘人员14名,其中交警队协管员8名(男6名、女2名)、区检察院协管员4名(以下统称协管员),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2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身份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区聘人员身份。区聘人员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管理的人员。
(二) 协管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和检察官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不安排、要求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安、检察系统文职人员管理的专门人员。非经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程序,协管员不能转录为公务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公告发布之日前,报考协管员的考生应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或白云矿区生源,在白云矿区服务基层期满的考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西部志愿者)不限户籍;报考污水处理厂的考生不限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污水处理厂的考生放宽到35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含党校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6.需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3.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有过吸毒史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协管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 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7房间
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信息登记表》(简章后附)自行填写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人员要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报考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方式、科目和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
(四)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加5分;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考生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所加分值与笔试成绩之和构成考试总成绩。
按聘用人数与进入拟聘用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考生名单,其中报考协管员岗位入围考生应交通协管员有性别要求,所以男性入围人数应不少五人。若少于五人,按男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其他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名单。
如出现成绩并列按学历(全日制硕士、学士、本科、专科、国民教育系列)、民族(自治区主体少数民族)、中共党员、在白云矿区工作时间、复转军人的顺序依次选拔,结果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岗位分配
除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外,其余岗位由考试领导小组按成绩高低统一分配。
七、体检、考核政审
(一)需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或因其他因素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测、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区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次为三年。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签订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聘。
合同期内,区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由用人单位续签合同。
区聘人员的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单位负担部分由政府统一拨付),并根据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相关工资增长机制适当增长。
十、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白云鄂博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tbyeb.gov.cn)和白云鄂博矿区有线电视台、进行发布。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白云矿区2012年招聘区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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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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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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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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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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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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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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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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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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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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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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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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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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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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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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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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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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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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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或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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