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2)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博士学位报考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学位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在同等学历情况下本硕专业一致、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录取。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解聘意见,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xxgyyq.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8628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附件: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专业一览表.doc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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