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周口市纪委监察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部门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市纪委干部室进行面试确认,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的时间由市纪委监察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严格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市纪委干部室咨询电话:8269707
中共周口市纪委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监察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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