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试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质监局监察室,0398-2922609。
六、本公告由三门峡市质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mx.haqi.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附件:1.质监局岗位明细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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