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新乡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3)
(四)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因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达毕业时间未办理毕业证的,聘用手续顺延,但最晚不得超过2013年7月底。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4、聘用人员上岗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咨询电话:3918201
3918036(报名时间内)
监督电话:39182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18210(区监察局)
后续事项将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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