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招聘教师公告(3)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开封人事人才网、鼓楼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学科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学科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从报考同一学科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鼓楼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四)本次聘用人员不作为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在编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时间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开封人事人才网、鼓楼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378—3237660
监督举报电话:0378—5995256 0378--5995932
开封市鼓楼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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