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平顶山口腔医院招聘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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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口腔医院综合办公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及市口腔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情况,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执业医师法》条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者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齐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相符;
6.应聘者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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