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募高校毕业生公告(3)
四、明确政策支持
(一)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第一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400元,服务期第二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潭城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服务期间,由县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录(聘)用,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报名地址:平潭县潭城镇上铺庄(350400)
报名电话:0591-24360003(兼传真)
电子邮箱:pingtanmzj@163.com
联 系 人:陈云清
附件:1、福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平潭县民政局 平潭县人事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5人)
服务地点 |
名额(1) |
平潭县潭城镇东门社区 |
1个 |
平潭县潭城镇红山社区 |
1个 |
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 |
1个 |
平潭县潭城镇桂山社区 |
1个 |
平潭县潭城镇右营社区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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