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
(4)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3. 试讲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面试和笔试有一次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试讲。
(2)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安排,满分100分。
(3)试讲时间:2013年5 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
(4)试讲人员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4.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1.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 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 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取消聘用资格。
3.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回避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0378—3810026 3810033(开封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