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驻马店驿城区城建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2)
4、填写《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经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5、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驿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和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在准考证上予以明确。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人社部门出具的回执单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律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试
(一)笔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向区内其他人员
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录取
根据总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有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带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顺延,原则上顺延一次。
报考同一专业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聘用岗位,其他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七、考察和公示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的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区人社局和主管局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局委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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