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53人公告(4)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3.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类别.doc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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