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六盘水市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19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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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22日18:00
为加强六盘水市安监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打造一支“稳定、战斗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安全监管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1〕100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监管人员197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盘水市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19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市安全执法监察局(市煤安局)招聘对象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2、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招聘对象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非煤矿类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在安监部门或煤矿企业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招聘对象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4、县级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招聘对象为: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乡镇安监站招聘对象为: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6、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招聘对象为: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具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5月13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5月13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5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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